11月15日
新的《陜西省定價目錄》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收費”項目歸入市場調節(jié)
12月17日
西安兩家檢測站貼出通知:12月21日起西安汽車檢測費漲價,小型車從180元漲到380元
12月18日
陜西省物價局召開告誡會,申明西安機動車檢測價格執(zhí)行市場調節(jié)價,但不得串通漲價
12月21日
華商報記者走訪20家機動車檢測機構,10家已漲價,3家打算漲價
12月22日
又有9家檢測站漲價
12月23日
當天,25家監(jiān)測站已漲價
省物價局表示,是否屬于壟斷漲價還在調查,若有確鑿證據將處理
12月24日
又有兩家漲價,至此,西安27家檢測站全部漲價
知情人透露,車檢漲價早已商定,行業(yè)協會曾與各檢測站簽協議,收10萬履約保證金,防止個別企業(yè)不漲價
監(jiān)督有果
熱線電話029-88880000
西安27家機動車檢測站集體漲價一事經過華商報多日來連續(xù)報道,迎來最新進展——兩家檢測站小型車檢測費已從380元和400元恢復到漲價前的180元。

還有幾家表示下周一恢復原價
昨晚,華商報記者了解到,西安市城南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和陜西恒正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已經恢復了小車檢測180元的政府定價。21日,兩家檢測站的價格分別漲到380元和400元。陜西省機動車輛檢測協會西安分會相關負責人也證實了此事。知情人稱,之所以這么快就恢復之前的價格,一方面是因為漲價后這幾天,檢測站門可羅雀,更重要的是因為華商報連續(xù)的報道。
還有幾家檢測站表態(tài)稱,下周一或其他時間跟進恢復180元的政府定價。
陜西省機動車輛檢測協會西安分會相關負責人說,檢測機構首先要擔負起社會責任,其次要完善服務設施,提高服務品質。只有這樣,才能發(fā)揮市場調節(jié)機制,合理調整價格。

繳納10萬元保證金的 將退還
在檢測費漲價之前的11月25日,陜西省機動車輛檢測協會西安分會曾組織西安的檢測企業(yè)繳納過10萬元履約保證金。
而記者注意到,《履約保證金的繳納、使用監(jiān)管辦法》上面寫明,每個檢測企業(yè)繳納10萬元保證金,協會統(tǒng)一指定監(jiān)管賬戶,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轉移保證金。保證金監(jiān)管期暫定一年,期滿后,沒有違反自律公約規(guī)定的單位連本帶息全額一并返還,保證金繳納時間自11月25日起到12月9日截止。
不繳納履約保證金將拒絕提供多項服務。知情人稱,繳納過10萬元履約保證金就是為了防止個別企業(yè)不漲價。
昨日,陜西省機動車輛檢測協會西安分會相關負責人說,協會本身不具備開設賬戶的資格,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開戶許可證,就不能開設銀行賬戶,如果有人交了,應當是個人收錢。如果有企業(yè)繳納了10萬元履約保證金,將立即退還,如果沒有交的,不許再交了。
交10萬元履約保證金 是否涉嫌協同漲價?
“不漲價就會被同行罵!”此前西安27家檢測站集體漲價的消息一語成讖。12月24日,西安27家檢測站全部漲價,且漲價幅度幾乎一致。昨日上午9時,華商報記者再次發(fā)函省物價局,該局稱針對此事相關處室已在工作。
疑問一
股東關聯屬于串通漲價?
華商報記者問,27家檢測站的投入和地段分布各不相同,漲價幅度卻幾乎一致;同時工商資料顯示多家檢測站負責人或者自然人股東相同,這些現象是否屬于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陜西省物價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回復稱,該局相關處室對西安機動車輛檢測價格漲價的情況,一直在密切關注,同時進行相關工作。
疑問二
協會給行業(yè)最低限價?
華商報記者再次問道,陜西省機動車輛檢測協會西安分會不僅與各檢測站簽訂了《履約保證金的繳納、使用監(jiān)督辦法》,同時車檢企業(yè)繳納10萬元履約保證金,并且明確行業(yè)最低限價,這種行為是否涉嫌協同漲價?
對此,該局辦公室未給出回復。
疑問三
物價部門到檢測站查什么?
昨日下午3時,華商報記者從西安一家檢測站內部人員處獲悉,陜西省物價局相關處室工作人員已到各檢測站進行調查。
但針對此事,陜西省物價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對該局處室工作情況尚不掌握。
法律專家
已形成壟斷協議應嚴厲制裁
西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彭濤說,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其他協同行為?!斗磯艛喾ā返谑龡l“禁止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下列壟斷協議:固定或變更商品價格?!标兾魇C動車輛檢測協會西安分會起草并在車檢企業(yè)簽訂的《履約保證金的繳納、使用監(jiān)管辦法》中提到了“最低價格”,另外車檢企業(yè)曾共同約定12月初漲價,并且《辦法》要求繳納的10萬元履約保證金就是為了防止個別企業(yè)不漲價。因此,西安多家車檢企業(yè)聯合漲價并簽訂的相關協議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已經形成了壟斷協議,這些行為都涉嫌存在壟斷行為。壟斷行為要受到行政機關的嚴厲制裁。
《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行業(yè)協會違反本法規(guī)定,組織本行業(yè)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睋?,陜西省機動車輛檢測協會西安分會和違法漲價的車檢企業(yè)違反了《反壟斷法》,應當受到一定數量的罰款處罰。
陜西法正平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張平安也認為,這些車檢企業(yè)的行為應當受到反壟斷調查。
(編輯 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