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全國首例 嫖宿幼女被訴強奸罪
嫖宿幼女罪VS強奸罪
承辦檢察官指出,嫖宿幼女罪與強奸罪中的奸淫幼女行為的共同之處在于,客觀表現(xiàn)上,行為人是在明知或者應當明知對方未滿14周歲,仍與其發(fā)生性關系。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嫖宿幼女罪,最低刑為5年,最高刑為15年;而強奸罪最低刑為3年,最高刑為死刑。很多爭議者據(jù)此認為,強奸罪量刑要重于嫖宿幼女罪,檢察官表示,“其實這里面存在一定誤讀”。
2日,邛崍市看守所。40出頭的楊某慶、楊某忠也許不會知道,他們在嫖宿中和一名13歲的初中女生發(fā)生性關系,而對他們行為的定性引起了激烈的討論———昨日,邛崍市檢察院正式對二人提起公訴,罪名是強奸罪。而此前,發(fā)生在國內(nèi)的多起嫖宿幼女事件中,嫌疑人被定性的罪名是嫖宿幼女罪。
這起案件中,為何從嫖宿幼女罪變成了強奸罪?背后經(jīng)歷了怎樣的討論?邛崍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接受成都商報記者獨家專訪指出,此案以強奸罪公訴,更有利于保護幼女。檢察官認為,嫖宿幼女罪變相認定未滿14周歲的幼女有性自主權(quán),與強奸罪的立法基礎相矛盾,他建議對該罪名廢除或修正。
據(jù)了解,此前對嫖宿幼女行為還沒有以強奸罪起訴的案例。
嫖宿幼女行為
應以嫖宿幼女罪還是以強奸罪定罪?
偵查:涉嫌嫖宿幼女罪
楊某慶、楊某忠被批捕,檢方認為,二人明知小蘭是未滿14周歲的幼女,還與之發(fā)生性關系,涉嫌嫖宿幼女罪
公訴:涉嫌強奸罪
結(jié)合案情,檢察官覺得,小蘭被哄騙賣淫,同時楊某慶、楊某忠明知她還不滿14周歲情況下,仍與她發(fā)生性關系,更符合強奸罪的犯罪構(gòu)成
事實篇
13歲初中女生誤入賣淫團伙
這起強奸幼女案的組織者是邛崍一個剛成年的女子楊某及其男友。照片上的楊某,沒有“媽咪”的妖嬈,顯得有些稚氣。
在接受訊問時,楊某對檢察官說,她今年18歲,初中畢業(yè)后在一家職高讀了2個月便輟學。后來,因為做陪酒女的經(jīng)歷,楊某誤入歧途,患上性病。為了賺錢治病,男友龔某萌生了招小妹陪酒賺錢的想法。他們在網(wǎng)上招聘陪酒小姐,不久來了兩個年輕女孩。楊某又讓兩個女孩介紹年齡相仿的女孩加入。小蘭,邛崍一個只有13歲的初中女生,就這樣經(jīng)好朋友的介紹,墜入這個賣淫團伙。
受害女孩:給我買新衣服
喊做什么就做什么
小蘭、小紅、小慧,事發(fā)時都是在校初中生。小蘭回憶,去年7月18日,小慧說在城區(qū)找到了工作,喊小蘭一起上班。當天下午,小蘭初次見到楊某時,還以為是單純出去喝酒,看著小慧出去“接客”,她才知道是賣淫。當龔某要求她和一個叫楊某慶的中年男子一起走,小蘭也就懵懵懂懂地答應了。
后來,在警方詢問時,是單親家庭的小蘭說,離家出走到外邊耍,是怕家里人打;出來后又被人看著,走不脫。小慧做了,她也就做了。小蘭還說,楊某答應賺錢后會給她買新衣服、新鞋子,“喊做什么,自己就做什么了?!?3歲的小蘭說,第一次陪睡后,楊某給她買了一件新衣服。雖然小蘭當時屈從了,但她曾誠惶誠恐地告訴他們,她才13歲。 幾天后,楊某告訴小蘭,她的家人因找不到她,已經(jīng)報警了。小蘭來到了派出所,見到了著急的父親。小蘭膽怯地把真相告訴了父親,憤怒的父親選擇了報警。
涉嫌嫖宿幼女罪
兩嫖客被公安機關刑拘
去年8月13日,組織賣淫的龔某和楊某被抓獲歸案,因涉嫌組織賣淫罪。在偵查龔、楊二人組織賣淫一案時,警方發(fā)現(xiàn),與小蘭發(fā)生性關系的楊某慶、楊某忠也涉嫌犯罪,警方立即將二人抓獲并刑拘。
隨著偵查的深入,兩名中年男子嫖宿幼女的經(jīng)過逐漸明晰:去年7月19日晚上,龔某的朋友、41歲的楊某慶得知龔某那里有幾個女娃娃,楊某慶當天找到龔某說:“給我安排個女娃娃。”龔某安排了小蘭,并告訴楊某慶,這個女娃娃只有13歲,還不到14歲?!拔医o錢就是。”丟下這句話后,楊某慶將小蘭帶到酒店開房,并發(fā)生了性關系,事后給了小蘭八百元錢。
去年7月22日凌晨,楊某的一個朋友楊某忠也想找女娃娃耍,這次依然是小蘭?!八挥?3歲。”楊某告訴楊某忠。小蘭告訴警官,當晚她與楊某忠發(fā)生了性關系。
楊某慶、楊某忠被批捕,罪名是嫖宿幼女罪。檢方認為,二人明知小蘭是未滿14周歲的幼女,還與之發(fā)生性關系,涉嫌嫖宿幼女罪。
龔某說,他們讓小蘭陪過楊某慶、楊某忠,每人收了800元。龔某交代,為避免三個女孩逃跑,龔、楊二人還找人看管,不許她們出去。
邛崍檢察院的承辦檢察官和警方辦案人員曾訊問涉案嫌疑人。
辦案人員:是否發(fā)生了性關系?
楊某慶:發(fā)生了。
辦案人員:女孩有多高、長成什么樣?
楊某慶:(用手比劃了一下耳朵根),龔某告訴我她的年齡13歲多,不到14歲。
辦案人員:你的家庭狀況?
楊某慶:結(jié)婚了,有兩個娃娃,女兒12歲。
辦案人員:小蘭和你女兒差不多年紀,你還下得了手?
楊某慶:(將頭低向一側(cè))唉……
辦案人員:你知道這是犯罪嗎?
楊某慶:我認為只是簡單的賣淫嫖娼,現(xiàn)在很后悔。(受害人及家屬均系化名)
法律篇
以強奸罪公訴的背后決定
嫖宿幼女罪?強奸罪?
檢察院曾激烈爭論分兩派
近年來,全國多地發(fā)生了嫖宿幼女事件,特別是有的官員嫖宿幼女案,引發(fā)社會對嫖宿幼女行為的關注,甚至對嫖宿幼女罪罪名本身的爭議。很多聲音認為,嫖宿幼女罪處罰太輕,給了嫖宿幼女行為空間,還有人大代表、法律學者提出廢除嫖宿幼女罪。就在上月,最高法院也明確表態(tài)支持廢除嫖宿幼女罪。 昨日,邛崍檢察院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訴,之前涉嫌嫖宿幼女罪的楊某慶、楊某忠,被控的罪名變成了強奸罪。成都商報記者深入專訪了邛崍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