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拉薩7月8日電 (記者徐馭堯)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切實加強民生保障,西藏近日出臺《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明確夯實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健全專項社會救助體系、完善急難社會救助制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創(chuàng)新社會救助方式等重點任務。
《措施》要求,全面建成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急難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分層分類、城鄉(xiāng)統(tǒng)籌的救助體系,形成多項制度綜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救助格局。劃分“三層體系”——第一層,通過夯實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第二層,通過健全專項社會救助,推動全社會救助工作統(tǒng)籌發(fā)展;第三層,通過加強急難社會救助制度,努力實現(xiàn)高效救助。
此外,《措施》還提出創(chuàng)新社會救助方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探視、照料服務。加快實現(xiàn)城鄉(xiāng)救助服務均等化,逐步縮小城鄉(xiāng)差距,逐步推進持有居住證人員在居住地申辦社會救助。針對基層社會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經(jīng)辦服務能力不強的問題,提出進一步落實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政策措施。將適合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的事務性、服務性社會救助工作列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交由社會力量承擔。
(責任編輯 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