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5月20日電(記者吳曉穎)四川省紀委監(jiān)委20日發(fā)布通報稱,原四川省國土資源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四川省紀委監(jiān)委對原國土資源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王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王平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為掩蓋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隱匿轉移財產,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長期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金;甘于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礦業(yè)權審批過程中搞變通、搞例外,以權謀私,擅權妄為,大肆收受財物,致使國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道德敗壞,生活腐化。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四川省監(jiān)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四川省委批準,決定給予王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責任編輯 石逸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