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西部網(wǎng)訊(張晉通訊員楊建波 董一釗 楊穎)“參加這個會不但讓我們加深了對未成年人附條件不起訴工作的了解,更感受到了檢察院人性化的執(zhí)法理念,真正體現(xiàn)了對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近日,在藍田縣檢察院召開的對未成年人尤某不起訴決定宣布會上,應邀參加的學校蔣主任這樣說。
17歲的尤某是一名高中學生,2013年5月因上網(wǎng)無錢搶奪他人1000余元。案件移送該院審查起訴后,承辦人發(fā)現(xiàn),尤某平時表現(xiàn)良好,且是初犯,案發(fā)后積極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遂對其作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考察期為十個月。
考察期內(nèi),成立了由檢察機關、尤某所在學校、當?shù)劓?zhèn)政府司法所、及尤某家長組成的幫教小組,制定幫教方案,定期對尤某進行回訪,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高考前夕,辦案檢察官又一次對尤某進行回訪,和他耐心交流、鼓勵他放下思想包袱,以輕松的心態(tài)迎接高考?,F(xiàn)在尤某已取得了優(yōu)異的成績,即將實現(xiàn)他的人生夢想。
(編輯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