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wǎng)訊(張晉通訊員郭彥龍)民警佩戴槍支之后,個別不當使用偶有爆發(fā),為了杜絕此類事件,戶縣人民檢察院瀆檢科科長張恒健應戶縣公安局的邀請,為該局公安民警做了一場依法正確使用槍支預防職務犯罪的法制報告??h公安局主要領導和科所隊室負責人共計160余名領導干部聆聽了講座。
首先張科長開門見山,講述了民警佩槍的必要性,從云南、新疆等地發(fā)生的暴力事件,分析了維穩(wěn)反恐的形勢,迫切需要一線警察配有槍支,這樣雖然有利于更好地打擊犯罪分子,同時也埋藏了不少安全隱患。然后結合近年來在該系統(tǒng)被立案查處的違反槍支管理使用規(guī)定犯罪典型案例。從廣西平南縣民警胡平醉酒后持槍殺害孕婦,四川交警賓館丟槍等。運用生動的語言和詳實數(shù)據(jù),深入淺出地向到會人員闡述了發(fā)生這些涉槍案件造成的危害后果,客觀地分析了部分民警特權思想嚴重,將國家和法律賦予人民警察使用槍械的公權力用于解決個人恩怨,或無視使用武器的法定情形和條件,并告誡廣大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慎用手中權力。最后提出了預防的對策,建議公安部門在以下幾點下功夫:一是嚴格槍支管理制度,加大槍支檢查、匯報力度,防止槍支濫用等情況的發(fā)生;二是加強警察教育力度,提高一線配槍警察的思想認識,培養(yǎng)他們“槍支就是生命”的思想意識,從而更好地保管好槍支;三是提高警察反恐技術本領,全面進行反恐技能培訓;四是加大群眾監(jiān)督力度,對不合理用槍、濫用槍支的行為進行綜合監(jiān)督。
(編輯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