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wǎng)訊(張晉 通訊員 趙颯)今年以來,城固縣人民檢察院堅持保障訴訟、嚴格依法、寬嚴相濟基本原則,采取三項措積極探索不捕案件適用程序機制。
嚴格案件審查和審批程序。該院對擬認定“無逮捕必要”的案件,堅持每案必問,訊問筆錄中要體現(xiàn)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tài)度、悔罪表現(xiàn),同時了解被害人想法,聽取偵查機關意見,了解案件是否有重大社會影響等,綜合考量各種因素,在《審查逮捕意見書》的“社會危險性分析”部分作詳細論證。確定無逮捕必要不捕的案件,須經(jīng)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檢察長決定;重大疑難案件,交檢委會討論決定。
深化逮捕必要性雙向說理制度。有無逮捕必要關鍵看“社會危險性”。該院及時出臺了《關于社會危險性評估報告制度的規(guī)定(試行)》,該規(guī)定列舉了社會危險性的具體情形,要求偵查機關在提請批捕時必須以《社會危險性評估報告書》的形式向檢察機關說明逮捕必要性的理由及依據(jù)。檢察機關經(jīng)審查認為無逮捕必要的案件,也應當書面向偵查機關說明不批捕理由。
積極探索刑事和解制度。結(jié)合辦案實踐及刑訴法的規(guī)定,該院建立了故意輕傷害、交通肇事案件最后一日決定制度,為涉案雙方達成和解創(chuàng)造時間。同時,對因婚戀、鄰里、家庭糾紛等原因形成的民轉(zhuǎn)刑案件,要求承辦人在法定期限內(nèi)盡量促成雙方和解,最大限度化解社會矛盾。
今年以來,該院共辦理的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輕微刑事案件中,經(jīng)檢察機關努力,共有6名犯罪嫌疑人與被害方達成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編輯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