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wǎng)訊(張晉通訊員王維新)今年,寶雞市渭濱區(qū)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建立院內各部門協(xié)同參與的“偵、控、防聯(lián)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反腐敗體系建設。
長期以來,寶雞市渭濱區(qū)檢察院在依法查處和預防職務犯罪的同時,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積極探索新思路,建立新機制。建立“偵、控、防聯(lián)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制,是該院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中的又一重要舉措。其目的在于整合檢察資源,加強反貪污賄賂、反瀆職侵權、職務犯罪預防與控告申訴等部門在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中的工作聯(lián)系,增強職務犯罪檢察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進一步提高檢察工作質量和效率。
“偵、控、防聯(lián)動機制”規(guī)定偵查部門在進行偵查的同時、控申部門在處置職務犯罪線索的同時,預防部門介入,與偵查、控申部門同步開展懲治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預防部門對不具備立案條件的但反映出單位管理上存在易發(fā)職務犯罪的漏洞和潛在危險的案件線索,進行預防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反饋給偵查、控申部門??厣瓴块T在辦理刑事申訴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中,對機制、制度上存在漏洞而產生職務犯罪的有關情況和信息及時通報預防部門。還明確了預防部門在開展其他職務犯罪預防工作當中,偵查、控申、預防部門如何配合開展工作的內容。
聯(lián)動機制的形成將有效促進院偵查部門與預防部門、控申部門的共同配合,真正做到偵查帶動預防,預防促進偵查的格局,進一步推動懲防腐敗體系建設。
(編輯 岳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