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網(wǎng)訊(張晉 通訊員張璐)南鄭縣檢察院在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嚴格按照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認真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四個注重,切實維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合法權(quán)益。
注重在起訴前的引導、溝通教育。根據(jù)不同未成年人的生理、心里特點,采用相適應的訊問方法,耐心說服和細致引導。對因年幼無知、偶爾失足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著重引導其從這件事件中吸取教訓;對有抵觸或僥幸心理的未成年人,堅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促使其主動坦白;對一貫表現(xiàn)不好,不以為然的,則嚴厲指出其行為的危害后果,講明法律依據(jù),促使其積極悔過;對思想有壓力,情緒不穩(wěn)定的,重在耐心細致地講明法律政策,幫助其穩(wěn)定情緒。
注重在審查工作中的“四見面”及“四查清”。即與本人見面、與家長見面、與學校見面、與村(居)委會見面,查清犯罪原因、平時表現(xiàn)、犯罪年齡、犯罪事實。以此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的生活、學習、社會活動等情況進行全面審查,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教育,有效地提高辦案質(zhì)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quán)益。
注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快速辦理通道。重視法律對未成年人犯罪在實體和程序上的特殊規(guī)定,對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簡化辦案程序,適用快速辦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quán)益。
注重發(fā)揮庭審中公訴意見書的教育功能。通過以案說法,入情入理,充分體現(xiàn)人文關懷的公訴意見書,全面分析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思想根源、家庭背景及社會原因,提醒、警示其本人、家長及社會有關部門在今后生活、教育、管理中應吸取的教訓。做好庭審中剖析警示教育,綜合全社會的力量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編輯 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