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qū)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布補充公告,2024年廣西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的申請時間和方式有調(diào)整,原計劃線下人工申報方式,統(tǒng)一調(diào)整為線上申報(通過云閃付App申報)。申請人在手機下載云閃付App,自10月21日8時起,可通過云閃付App填報提交申請材料。
補貼標準方面,仍按照之前公告所明確的:2024年廣西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活動期間,對個人消費者委托裝飾裝修公司裝修的,按照消費者與裝飾裝修公司簽訂合同中的單套住宅家裝物品和材料總價款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對個人消費者自行裝修的,按照消費者所購買的單套住宅家裝物品和材料總價款的20%給予一次性補貼,累計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
補充公告明確,在7月25日(含)至12月31日期間,購置用于廣西區(qū)內(nèi)合法建成的住宅房屋裝修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個人消費者,在符合相關條件下,可申領住宅裝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購置補貼。7月25日之前已開始裝修或者已簽訂裝修合同,但購置物品和材料行為真實發(fā)生在2024年7月25日(含)之后的,可以享受補貼。在此之前購置的物品和材料,不得享受補貼。主辦方通過審核物品和材料購置支付憑證、供貨單、發(fā)票、過程現(xiàn)場照片等相關資料以及實地核驗,認定購置物品和材料行為時間。

補貼核算最高限價表截圖。
本次活動補貼的“住宅裝修改造”應達到一定規(guī)模,所購置并符合申報補貼條件的物品和材料的總價款(單價高于最高限價的物品和材料按最高限價核算)應不低于5000元(含),總價款低于5000元的不在本次活動補貼范圍之內(nèi)。裝修合同明確的可補貼物品和材料購置總價與裝修款發(fā)票對應商品總價不一致的,以數(shù)額小的金額為基數(shù)計算補貼金額。
補充公告還圍繞申請補貼的住宅屬性、裝修要求、申領材料等事項進行解答。目前可以享受補貼政策的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遷安置房。同一人可以就多套住宅申請補貼,但單套住宅家裝物品和材料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申請人應為房屋產(chǎn)權人,并與住宅房屋裝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購人、發(fā)票抬頭主體、購置補貼接收主體相一致,住宅房屋裝修還應與裝修合同簽訂主體等相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補貼資金額度用完為止,先到先得。補貼資金使用完畢,由活動主辦方及時發(fā)布公告終止活動,若補貼活動終止公告發(fā)出前提交的補貼申請總金額超過補貼資金預算總金額,以申報審核通過時間先后順序確定補貼對象。

補貼活動咨詢(投訴)電話及郵箱截圖。
社會公眾可通過各地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設置的咨詢(投訴)電話及投訴郵箱,監(jiān)督騙取套取補貼資金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陳燕、付塑)
(責任編輯 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