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審計署發(fā)布了中央單位2012年度的審計報告。自2003年起,審計署每年發(fā)布“中央部門單位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已成慣例。
對中央單位而言,每年的審計報告,相當于一次年度“大考”。去年的年度審計報告,爆出“45部門違規(guī)轉移套取資金1.57億”、“人口計生委等多部門違規(guī)收費2.07億”等問題。
梳理過去5年即2007年至2011年的年度審計報告,不難發(fā)現(xiàn),違規(guī)轉移套取資金、違規(guī)收費、違規(guī)招投標、私設“小金庫”、“三公”超標等等,均系“老問題”,每一年度的報告中都會出現(xiàn)。
人民日報曾對此評論稱,“審計發(fā)現(xiàn)的問題能否得到徹底整改,是對政府執(zhí)行力和公信力的重大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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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超標
國土資源部連年攤派出國費用
審計報告顯示,自2008年至2011年,國土資源部一直向其他單位攤派出國費用:2008年至2010年,國土資源部部本級及所屬的4家單位,向其他單位攤派出國費用82.85萬元;2010年至2011年,國土資源部部本級向所屬地質博物館等3家單位攤派出國(境)費14.19萬元。
國務院扶貧辦也曾攤派出國費用。2005年至2007年,向所屬全國貧困地區(qū)干部培訓中心,攤派出國培訓費用43.32萬元。
國資委則由下屬單位承擔出國費用。2009年9月,國資委在組織赴美國政府采購培訓團過程中,由所屬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負擔出國費用20.45萬元。
次年,國資委未按因公出國(境)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組織跨地區(qū)跨部門考察團組,超出規(guī)定人數(shù)47人。
自然科學基金會、民政部也曾超預算出國。2008年至2010年,民政部所屬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超預算支出出國費10.43萬元;2010年和2011年,自然科學基金會出國費用實際發(fā)生639.95萬元,超出預算33.95萬元。
住建部、科技部也曾爆出出國費用問題。
2010年,科技部所屬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安排的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比2009年調減后的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增加了64萬元。
2
“小金庫”
住建部等設“賬外賬”
2008年和2010年的年度審計報告,接連爆出國土資源部所屬單位私存私放資金、設賬外資產。
2008年度報告顯示,國土資源部2個所屬單位私存私放資金6588.82萬元,用于違規(guī)發(fā)放津補貼、效益工資等支出。這兩個單位還借助超出實際需求量采購柴油,分別形成賬外庫存4247噸和589噸,金額合計為3433.96萬元。
2010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國土資源部6家所屬單位私存私放公款1457.91萬元。
在過去5年的審計報告中,有“私存私放資金、設賬外資產”記錄的國家部委還有住建部、公安部、環(huán)保部、水利部、教育部、發(fā)改委。
公安部,2008年至2010年,部分業(yè)務局和所屬單位采取多列招待費、會議費等支出方式,將450.88萬元存放賬外,用于餐飲、住宿等支出;環(huán)保部,2006年至2009年,所屬一單位私存私放公款130.95萬元,用于本單位職工的餐費、招待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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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資金
質檢總局違規(guī)挪用3000萬
質檢總局、中國科學院、中國社科院等三單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挪用資金問題;隔年的審計報告中,仍然上了挪用資金“榜單”。
質檢總局,2006年至2007年,挪用公用經費和檢驗檢疫專項業(yè)務費等16項專項經費共計2673.48萬元,用于老干部局的基本支出等;2008年,挪用項目經費548.20萬元,其中224.20萬元用于購買筆記本電腦等與項目無關的支出,324萬元補助所屬非預算單位。
中國科學院,2008年度報告顯示,兩個所屬單位挪用科研經費254.71萬元,用于以個人名義購買其他公司股份等支出;2009報告中,一所屬單位,將科研經費5122萬元用作其銀行貸款的擔保金。
中國社科院,2008年度報告顯示,2個所屬單位挪用財政資金1009.38萬元,或修建無預算的基建工程,或赴貴州等地旅游;在隔年的審計報告中,其所屬圖書館挪用空調購置專項資金10.87萬元,用于購買平板電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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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取資金
環(huán)保部等虛列支出套取資金
過去5年的審計報告中,環(huán)保部、民政部、質檢總局、農業(yè)部、國務院扶貧辦、中國社科院等6單位,均有2次及2次以上通過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資金記錄。
2005年和2006年,原環(huán)??偩衷诤伺c輻射安全技術審評項目中,虛報冒領并撥付給自行批準設立的原環(huán)??偩州椛浔O(jiān)測技術中心監(jiān)測工作經費300萬元。
2008年,環(huán)保部在中央編辦未批復所屬國家衛(wèi)星環(huán)境應用中心人員編制的情況下,虛報該中心2008年度人員經費預算198.39萬元。
環(huán)保部所屬的中國環(huán)境科學學會,則在2006年至2008年,以編造虛假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列支出,套取財政專項資金56.14萬元,用于發(fā)放勞務費等。
農業(yè)部,2004年至2008年,所屬一單位利用偽造的178張“電話卡話費收據”報銷后,套取資金15.29萬元,違規(guī)發(fā)放給該中心領導班子等;2008年,所屬一單位申報購房補貼預算時,虛增134人,多申報252.83萬元;2010年,所屬兩單位以績效工資名義,從課題經費中向單位在職人員發(fā)放津補貼85.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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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托管”
工信部違規(guī)滯留兩億資金
過去5年,商務部、工信部、中國科學院都曾兩次被查出資金“托管”問題,即將資金交給其他單位代為核算、代為管理。
商務部2007年和2008年,將400萬元專項資金撥付給與項目毫無關系的一家公司代管;2009年,又將本級收入5113.79萬元,存放在所屬單位,未按規(guī)定納入部本級賬戶核算管理。
工信部2009年被查出,其電子發(fā)展基金創(chuàng)業(yè)風險投資項目應直接上繳財政的項目分紅和股權轉讓收益等共計人民幣1.46億元、美元1118.21萬元,滯留在盈富泰克創(chuàng)業(yè)投資有限公司。
2012年,工信部又被查出,所屬軟促中心通過簽訂虛假設備租賃合同,將科技重大專項資金416.2萬元,轉移至兩家民營企業(yè),在扣除37.27萬元手續(xù)費后,將余額以服務費名義,轉回部屬其他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