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中央紀委、陜西省紀委、榆林市紀委、吳堡縣紀委領導:
你們好,我們是吳堡縣慕家塬村村民,因我村村主任慕生偉不得人心,多次利用職權為其親屬辦理低保手續(xù),慕生偉的大兒子、二兒子及多個親戚,年僅20多歲,卻均享受低保待遇。如今,慕家塬村面臨換屆選舉,慕生偉仍打算連任,希望領導徹查。
慕生偉的大兒子名叫慕明銳、二兒子叫慕明章,兩人20多歲,2013、2014年已享受低保待遇;他的外甥女慕樂樂,多年來一直享受孤兒待遇,每年從國家領取12000元孤兒費。慕樂樂的親生父親姓武,母親叫慕乃林,慕生偉是慕乃林的大哥,慕樂樂由慕生偉的父親慕汝美代養(yǎng),取名慕樂樂,從而套取孤兒費。
村上另一名和慕生偉關系好的慕明慧,她的爸爸是一名教師,也享受著低保待遇,還有一人叫慕建武,在吳堡縣城經營典當公司,存款有20多萬元,也吃著低保。
村里另一位叫慕生尚的老人,去世多年,因其是該鎮(zhèn)政府薛某的親戚,慕生偉和薛某關系較好,老人常年領著各種費用,僅過年的補助費就有2000元之多,這筆錢不知進了誰的腰包。
為此事,我們向當?shù)剜l(xiāng)鎮(zhèn)府,吳堡縣委書記王華、縣長高苗多次反映,但一直無人調查,希望上級領導徹查,還全體村民一個明白,讓慕生偉這樣的村主任受到司法部門的懲處。慕家塬村馬上進行換屆選舉工作,希望村上能選出一位真正能為村民服務的村主任。


(責任編輯 師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