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閻良區(qū)關山鎮(zhèn)劉家村劉西組的胡文義老人向本刊反映:他家的責任田被別人巧取豪奪,改作他用,導致他無田可種,一家人僅靠國家補助維持生活,上訪近27年到現(xiàn)在仍無人問津。

初次見到胡文義,他已經(jīng)是一個70多歲滿臉滄桑的老人了。問及事情原委,老人告訴筆者:“1988年3月,時任劉西組組長楊海禮的堂兄楊海智以開辦磚廠為由,強行占用我的13畝責任田用于磚廠的擴建,迫于無奈我四處奔走反映,楊海智迫于壓力,于5月1日在時任劉家村黨支部書記張保坤、村主任盧建軍、劉西村民小組組長楊海禮的見證下和我簽訂了一份賠償協(xié)議書?!惫P者在這份協(xié)議書上看到,楊海智將他的6畝責任田頂替給胡文義老人耕種,剩下的7畝責任田則按夏糧每畝600斤,秋糧每畝500斤的標準進行賠償。并于1988年7月底前在當?shù)靥O果園里劃撥11畝多的責任田供胡文義老人使用。按協(xié)議書的約定,在楊海智占用胡文義老人土地的期限內(實為一年),應給老人賠償4200斤的糧食,但到最后只賠償了3000斤。而當初承諾劃撥的土地也沒了消息。直到89年復耕以后,才重新劃撥了七畝二分地供老人使用。

胡文義還向筆者反映,1996年康橋鄉(xiāng)修路,由時任康橋鄉(xiāng)副鄉(xiāng)長王建忠、劉家村村主任胡文濤的牽頭下,征用了他三畝六分三的責任田,按當時的約定,青苗補償款按每畝1000元進行賠償。老人應得的補償款為3630元,協(xié)議約定先支付40%即1452元,剩余的欠款隨后補齊,并重新劃撥所占用的責任田。但到最后,答應劃分的責任田沒有下文,而欠款最后變成了老人剩下責任田中的七分莊基地。但在記者隨后的調查中得知,這次的修路是由當?shù)毓肪炙鞒?,涉及的補償款早已劃撥到各個村上。其他村的村民都按約定拿到了全額賠償款和耕地,唯獨老人所在的村沒有任何補償,這究竟是為什么?難道當時有人中飽私囊??

同年,由于胡文義老人的侄子胡小平在村上未分得土地,村委會竟然以胡文義占用土地太多為由,未經(jīng)告知強行將剩下的責任田劃分出兩畝多地給其侄兒。要知道,老人的責任田原來是塊旱地,村上的村民都不愿意要的地。胡文義個人出資一萬多元打了一口50米的深水井并拉了電線,把旱地改造成了良田,村里沒有出一分錢,為什么到了該收獲的時候卻把地轉給別人?難道中間又有什么貓膩?


筆者帶著種種疑問來到了閻良區(qū)關山鎮(zhèn),找到了主管土地的蘇副鎮(zhèn)長了解情況,蘇鎮(zhèn)長經(jīng)過查詢說已經(jīng)給老人的問題處理了多次,不知道為何老人還要上訪,并讓去找原劉西組組長,現(xiàn)任劉家村黨支部書記楊海禮了解情況。見到楊海禮后,楊以胡文義老人曾因土地問題多次到村委會鬧事,村上已經(jīng)多次對他的問題進行解決,其他的不愿多提來搪塞。
耕者有其田,是中國農民自古以來最樸素的夢想,沒想到現(xiàn)在還有讓農民無地可耕的情況發(fā)生。國土資源部明確提出征地要堅持四個必須:必須按規(guī)劃、計劃征地;必須征求被征地農民對征地補償安置的意見;必須在補償安置費用足額到位后才能動工建設;必須公開征地政策、補償標準、補償費用管理使用情況。凡征收土地方案未征求被征地農民意見、補償安置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沒有妥善解決失地農民長遠生計的,一律不得報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chǎn)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這么明確的明文條款放在這里,農民的耕地受法律保護,但是坑農,害農,非法侵占農民土地的事情還是屢有發(fā)生,對此,我們不禁要問:監(jiān)管部門,你們的監(jiān)管真的落到實處了嗎?
對于此事的后續(xù)進展,本刊將繼續(xù)予以關注?。。?( 王鵬 閆超 )
(責任編輯 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