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1月,華商報先后報道多起“公眾撿到文物上交,卻因獎勵金額過低受網絡吐槽”的事件,引起我省有關領導高度重視。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陜西省群眾保護文物獎勵辦法》(簡稱《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部以省政府名義頒布的省級同類群眾保護文物獎勵辦法。

該《辦法》對發(fā)現文物線索,主動上交來源合法文物等行為如何獎勵均做出了具體規(guī)定,其中,現金獎勵最高為陜西上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10倍。據有關數據,我省去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為2030.5元。

適用范圍
公民個人行為而非公務行為
《辦法》適用于縣級以上政府、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對公民在生產生活中發(fā)現、保護、上交文物和提供文物犯罪線索、協助打擊文物犯罪行為等方面的獎勵。
而對于文物、博物館行業(yè)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保護文物和司法、公安、海關、工商等行政部門依法打擊、查處、偵破文物違法犯罪案件的行為,則不適用本辦法。
獎勵方式
最高可獲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10倍現金獎勵
在獎勵方式方面,《辦法》規(guī)定,通過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的方式給予表彰。
1.及時提供線索,使文物得到保護,避免被盜、損毀、破壞的,由當地文物行政部門給予表彰,并給予100元至1000元獎勵。
2.發(fā)現文物及時報告并保護現場,協助文物部門保護文物,經鑒定屬一般文物的,由當地人民政府頒發(fā)“文物保護先進個人”榮譽證書,并給予其陜西省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一至三倍的現金獎勵;屬珍貴文物的,或者所發(fā)現文物遺跡為重大考古發(fā)現的,省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并給予其陜西省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四至六倍的現金獎勵。
3.舉報盜竊、走私文物犯罪行為,協助公安、文物等部門打擊犯罪、保護文物貢獻突出的,給予其陜西省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一至三倍的現金獎勵。
4.主動上交來源合法文物,經文物接收單位組織專家鑒定,屬一般文物的,由文物收藏單位向上交者頒發(fā)榮譽證書或榮譽館員證書,并給予其500元至1000元的現金獎勵。
一般文物數量較多的,給予其陜西省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一至三倍的現金獎勵。
屬珍貴文物的,由當地文物行政部門向上交者頒發(fā)榮譽證書。并給予其陜西省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四至六倍的現金獎勵。
珍貴文物數量較多的,由當地人民政府頒發(fā)榮譽證書,并給予其陜西省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七至十倍的現金獎勵。
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有多少呢?以2014年為例,陜西省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66元,折合人均可支配月收入2030.5元。因此,假如有人今年撿到珍貴文物上交,最高可獲得20305元的現金獎勵。
此外,公民持文物收藏單位頒發(fā)的榮譽證書,可免費參觀該文物收藏單位;持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級文物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榮譽證書,可免費參觀省內所有國有博物館。上交文物在展出時,文物收藏單位應對上交者的先進事跡予以說明。
專家解讀
文物等級如何認定?
對于公眾來說,到底撿到的文物交給什么單位?又由誰來認定其級別?依據什么標準認定?文物定級又需要多長時間,會否長時間不定級而影響精神鼓勵、物質獎勵?
據省文物局有關人員介紹,所涉及的文物等級認定,由省文物鑒定委員會受理并出具鑒定結論,作為獎勵的依據。文物接收單位是具備文物保護、保管條件的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同時,文物收藏單位應妥善保管、合理利用所接收的公民上交文物,并接受上交者和有關部門監(jiān)督,不得隨意處置。此外,公民依法保護文物事跡突出的,由省級文物行政部門推薦參選“薪火相傳——尋找文化遺產守護者”活動。文物多久就能確定其等級,目前沒有明確的時間要求,但一般都不會拖延的。(記者 周艷濤)
(責任編輯 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