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40多萬 橫山縣20多名礦工討薪
煤礦方回應:只拖欠了一個工隊的費用
4月5日上午,在橫山縣政府廣場前,20多位煤礦工人打出“興維煤礦清退賬務、補償項目部、工隊設備及礦建工程款”字樣的橫幅?,F場的工人們告訴華商報記者,從2013年起,他們就在興維煤礦工作,最近煤礦生產部更換了承包方,但拖欠他們的工程款卻遲遲不予結算。

工人:為討薪無奈拉橫幅
2012年,余先生通過中間人介紹,認識了橫山縣興維煤礦負責承包生產的老板張某,并從其手中購得48%的股份,此后,余先生及其工友一直負責該煤礦的煤炭出產。余先生表示,2013年,煤礦給每噸煤的出產價為88元,2014年降至87.5元,2015年直接降為每噸83元,覺得這個價位風險太大,余先生決定放棄承包權。讓他們沒想到的是,煤礦很快便與另外一家承包商簽訂了合同,但此后卻一直拒絕結算他們之前的各類費用,也不與他們溝通協商,沒有辦法才打橫幅討薪。
據在余先生手下干活的工人們介紹,他們有4個工隊,共200余人,礦方除拖欠他們賬務款外,還有設備、工程款等費用,共計700余萬元。一小隊盛姓隊長表示,2010年2月起,他和幾十位工友便在該礦從事井下挖掘工作,2014年年底礦方通知停產,可目前仍欠其40余萬的費用。盛隊長稱,2014年年底,他的一位工人在井下干活時死亡,煤礦為逃避責任,拒絕上報,使得保險金無法賠償。而原本承諾的兩方共同承擔賠償金,礦方卻又反悔,從其工程款中扣除了押金。盛隊長還表示,此外,礦方還私下倒賣“黑煤”,給國家財產造成巨大損失。
警方:已經組織雙方協商
4月6日下午,橫山縣興維煤礦生產礦長羅太智回應華商報記者稱,興維煤礦曾與原承包方簽訂了2年合同,合同到期后,因煤的出產價格問題,煤礦才被其他人包走了。羅太智表示,目前,礦上只拖欠了一個工隊的費用。至于余先生一方所說的工程設備,羅太智表示,因設備破舊,承包方卻讓礦方承擔損失,所以雙方產生了分歧。
就工人們所說的礦方可能還曾瞞報傷亡事故,并偷運“黑煤”等問題,華商報記者昨日聯系礦方,但礦方負責人表示不知情,不方便回答。橫山縣公安局殿市派出所一位辦案民警稱,他們也組織雙方進行過協商,但因數目問題,未能談妥。 (記者 高羽瓏)
(責任編輯 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