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月21日獲悉,為切實規(guī)范幼兒園收費行為,陜西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5月14日聯合下發(fā)修訂后的《陜西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都殑t》規(guī)定,學前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收取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對在幼兒園過夜住宿的幼兒可以收取住宿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教育、生活提供方便可收取的服務性收費為伙食費(含餐點)1項;可收取的代收費包括體檢費、保險費2項。保教費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
《細則》明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不得與保教費一并統(tǒng)一收取。嚴禁為收取費用強制或變相強制提供服務。代收費據實收取,不得加收任何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對入園和在園幼兒進行體檢的,體檢費按照陜西省醫(y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政府免費提供的規(guī)劃免疫疫苗不得收費;保險費按保險公司公布的險種費率收取。
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及省政府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收取書本費等其他費用。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也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公辦幼兒園在寒、暑假期間向幼兒開放的,保教費、住宿費可在規(guī)定標準基礎上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超過30%。
另外,幼兒因故退(轉)園的,幼兒園應當根據已發(fā)生的實際保教成本情況退還幼兒家長一定預收費用。實行按月繳費的幼兒園,幼兒當月在園天數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費、住宿費繳費額的50%退還;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不退還所繳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按學期繳費的幼兒園,當月退費規(guī)定參照上述按月繳費的退費政策執(zhí)行,剩余整月保教費、住宿費全額退還。因園方原因造成幼兒不能正常入園的,幼兒園應按實際天數退還保教費、住宿費。
此外,因幼兒園刊登、散發(fā)虛假招生簡章(廣告)或其他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行為造成幼兒不能正常在園的,幼兒園應全額退還所繳保教費、住宿費,造成幼兒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服務性收費應按未服務的實際天數據實退還所繳費用。(記者 王向華)
(責任編輯 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