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上半年全國將完成規(guī)范地名;ST博元股票前天終止上市,成為證券市場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終止上市的公司;安徽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周巖毀容損害賠償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受害少女180多萬元。
明年上半年全國將完成規(guī)范地名
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副組長、民政部部長李立國昨天明確,各地要在明年6月前完成清理整治不規(guī)范地名的任務。近年來,由地名引起的爭議屢見不鮮。有的地名很古怪,例如某地把“土橋”和“八公里路”合并后,直接命名“土八路”:“一些地方輕易亂改地名,導致許多具有深厚文化內涵的地名快速消失;一些地方在命名時盲目貪大、媚洋、求怪,丟了傳統(tǒng)、斷了文脈,對地名文化傳承造成很大損害。” 李立國強調,下一步要重點清理整治居民區(qū)、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橋梁等地名中“大、洋、怪、重名”的不規(guī)范現(xiàn)象:“對群眾已經習慣、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不要改?!?中央臺記者何源北京報道。
*ST博元股票成為證券市場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終止上市的公司
*ST博元股票前天終止上市,成為證券市場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終止上市的公司?!蹲C券日報》社常務副總編輯董少鵬:“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構成信任關系的基礎,是信息披露。如果披露的信息有嚴重的隱瞞情況,就可以勒令其退市。因此*ST博元的案例,對于提升上市公司的價值,強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責任,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具有重大的樣本意義。”上交所還表示,投資者可就重大信息披露違法給自己造成的損失對*ST博元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中央臺記者王楷北京報道。
“周巖毀容損害賠償糾紛案”二審判決判被告賠償受害少女180多萬元
安徽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周巖毀容損害賠償糾紛案”作出二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受害少女180多萬元。2011年9月17日傍晚,因情感問題,被告人陶某某向同學周巖潑油縱火,導致周巖全身30%的面積燒傷。2012年5月10日,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陶某某12年零1個月有期徒刑。昨天宣判后,周巖的代理律師李智賢代表周巖家屬表示不滿意:“從總額上來看比一審判決多判將近8萬元,這個判決把她在北京的床位費去掉了30多萬元,但是二審法院支持傷殘賠償金。” 李智賢律師表示,將和周巖家人商量后考慮是否申訴。 記者張秋實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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