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發(fā)表重要講話。 新華社記者 馬占成 攝
中國青年網(wǎng)北京6月13日電(記者 李拓)日前,制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征求意見的座談會先后在北京和遼寧召開。會上強調,問責條例是全面從嚴治黨重要的制度籠子,制定條例的過程就是統(tǒng)一思想認識、釋放失責必問強烈信號的過程。
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在習近平心中,只有擔當起該擔當?shù)呢熑危攀呛细竦狞h員領導干部。對于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習近平則直接指出,要以問責常態(tài)化促進履職到位,促進黨的紀律執(zhí)行到位。
今年1月1日,《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實施,黨員追求的高標準和管黨治黨的戒尺得到了明確。此時對黨的問責條例征求意見,直接劍指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不良之風,既是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的有力體現(xiàn),更是為共產黨員的擔當精神刻畫出了一條底線。
劍指為官亂象:問責條例為黨員干部上安全鎖
黨的建設的經(jīng)驗證明,加強黨內監(jiān)督和紀律建設,必須要有嚴格的制度規(guī)范。制度建設更帶有根本性、穩(wěn)定性和長期性,是黨內監(jiān)督工作和紀律建設持續(xù)深入健康發(fā)展的重要保證。
2013年,習近平指出要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jiān)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如今三年多的時間已過,籠子已越扎越密實。而制定問責條例,就是要把利劍高懸起來,告誡和警示全黨,黨中央對問責是動真格的,黨的領導干部不擔當、不負責就要被追責。
在今年1月舉行的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習近平在講話中就曾提出,要整合問責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堅持有責必問、問責必嚴,把監(jiān)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起來,實現(xiàn)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此外,他還強調,問責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憐憫之心,要“較真”“叫板”,發(fā)揮震懾效應。
對此,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陳曙光在接受中國青年網(wǎng)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為黨員領導干部科學履職、科學執(zhí)政上了一把安全鎖,有利于在全社會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愿腐的健康環(huán)境。
陳曙光同時指出,自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已過三年,治標已取得顯著成績,黨內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氛圍,反腐敗斗爭的壓倒性優(yōu)勢正在形成,“現(xiàn)在已經(jīng)到了治標與治本一體推進的時候,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就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大利器,也是治標的重大舉措?!?/p>
刻畫為官底線:擔當起該擔當?shù)呢熑?/strong>
有益國家之事雖死弗避。
為人民服務,擔當起應該擔當?shù)呢熑危@是習近平為黨員領導干部早就刻畫出的“擔當?shù)拙€”。
他說,黨和人民把我們放在這個崗位上,這是對我們的信任,是賦予我們的責任,是給我們?yōu)辄h分憂、為國效力、為民盡責的機會。
黨的十八大以來,“擔當”二字更成為他時常掛在嘴邊,勉勵、告誡黨員領導干部的關鍵詞。
2014年10月,習近平對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黨員干部要“對黨忠誠、個人干凈、敢于擔當”。
2015年1月12日,習近平同中央黨校第一期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時強調,干部就要有擔當,有多大擔當才能干多大事業(yè),盡多大責任才會有多大成就。
2016年1月18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學習貫徹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強調,要把嚴格管理干部和熱情關心干部結合起來,推動廣大干部心情舒暢、充滿信心,積極作為、敢于擔當。
2016年5月3日,《人民日報》發(fā)布了習近平總書記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全文。講話既直面問題、切中時弊,又充滿自信、催人奮進,體現(xiàn)著堅強的黨性原則,彰顯了黨中央的責任擔當。
“平常時間能看得出來,關鍵時刻能沖得出來,危難時刻能豁得出來”。
習近平為黨員干部刻畫的這條“擔當?shù)拙€”,代表著黨肩負的歷史使命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在實現(xiàn)兩個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將為8700萬投身于其中的共產黨員一刻不停的指引著通往勝利的方向。
(責任編輯 石逸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