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說,中央堅持反腐的高壓態(tài)勢,對腐敗實行零容忍,將反腐實現(xiàn)全覆蓋,對腐敗分子既打老虎、又拍蒼蠅,足以讓一些腐敗官員懸崖勒馬、改過自新,可事實上并不是這樣,有些人還是敢于頂風作案。為此,王歧山在前一段嚴厲指出,堅決查處那些不收斂不收手、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干部,形成有力震懾,遏制腐敗蔓延勢頭。
人們總是以善人之心度貪官之腹,認為在反腐高壓態(tài)勢之下,腐敗官員應該有所收斂、有所改過。其實,這只是善人的思維、廉潔官員的想法,腐敗官員之所以腐敗,就在于他們有著與眾不同的思維方式。如果按照正常人的思維,根本就不應該出現(xiàn)腐敗問題,事實上不是這樣,這就說明腐敗官員不是正常思維。所以,即使在反腐高壓態(tài)勢之下,他們也不會懂得見好就收的道理,在腐敗方面是不會收斂、不會收手的,而是繼續(xù)我行我腐。
腐敗官員從來不把正面教育當成一回事,黨紀國法入不了他的耳、進不了他的腦,左右他們行為的是權錢交易。這些人的行事規(guī)則是,權往錢處使,利為自己謀,其他該不入腦。權力在這些人的眼中冒著金光,這些人行走之處所看到的皆是遍地黃金。對于他們來說,收斂沒有,要命有一條。所以,這些人不可能收斂、不可能收手,實際上他們也收斂不了、收手不得。
第一,他們已經進入腐敗軌道而不能轉向,深陷腐敗泥潭而難以自拔?,F(xiàn)在的腐敗分子,往往是一查一串、一端一窩,眾多腐敗分子結成了一個腐敗共同體。處于腐敗共同體之內,已經身不由己,既被別人所綁架,也綁架別人。腐敗共同體不可能讓其收手,否則就可能被“撕票”,一些官員被情婦、被身邊人所舉報恐怕就源于此。就其本人而言,也深知即使收斂了、收手了,就僅其腐敗“業(yè)績”也難逃被處罰的命運。為了不被暴露,必然會采取繼續(xù)腐敗的手段以掩蓋過去的腐敗,于是越陷越深,于是敢于頂風作案。
第二,他們腐入骨髓而不能化腐敗為廉潔,深陷腐敗習慣而難以改變。應該看到,絕大多數(shù)腐敗分子并不是偶然律己不嚴而違了規(guī)、犯了法,而是蓄意而為,依靠違法亂紀而升官發(fā)財。他們的行為規(guī)律就是拿錢(或是利益交易)擺平一切。他們的官是拿錢買來的,他們的財富是拿權交易來的,他們的情婦是靠權力躉來的,他們的政績是用公權力交換而轉成的。這樣,他們只有權錢交易的思維習慣,不可能有正常的權力觀念。有句俗話,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權錢交易是貪官的本性,怎么可能更改。
第三,他們往往織就了龐大的權力網絡,深陷有權能使鬼推磨的自信當中。應該承認一個事實,腐敗分子都不是等閑之輩,他們有各式各樣的手腕,極會陰謀詭計。這些手腕和詭計,使得他們出人頭地,也會使他們自信能夠逢兇化吉。所以,這些人自恃后臺有人、圈子強大而無所顧忌,自認為有足夠的力量和能量來對抗反腐敗,他們怎么可能收斂、收手!
第四,他們有著自己一套人生價值理念,深陷千里當官只為財?shù)挠^念當中。要知道,中國的封建社會長達幾千年,封建思想觀念對一些人有著極深的影響,“官本位”觀念根深蒂固。在他們的骨子里,不僅是官就是治民的,治民就高人一等、就尊貴十分,而且是千里當官只為財。如果升官不發(fā)財,他們就覺得不對勁,就渾身不舒服,所以他們覺得以權謀權、拿權換錢理所當然?,F(xiàn)行的公務員工資體系為何“按職論價”而不是按勞分配,原因也在這里。在這些思想觀念支配下,所以在一些公務員當中出現(xiàn)了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現(xiàn)象。為何強拆屢禁不止、為何違法用地普遍、為何城管執(zhí)法問題很多,原因就在這里。改變行為習慣易,改變思想觀念難。這也是一些腐敗官員不收斂、不收手的原因。
第五,官場當中混進了許多投機分子,他們本身就是奔著權力紅利而來的。一些具有投機心理的人,沖著當官發(fā)財、當官享福、當官役民的想法,在找關系、謀門路方面,投入了大量的金錢、精力,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他們講究的是投入回報,而不是為民辦事、為黨分憂、為國富強,他們怎么可能在腐敗方面收斂、收手!
反腐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斗爭,必須三管齊下,加強理想信念教育,使領導干部“不想腐”;強化制度建設和監(jiān)督管理,使領導干部“不能腐”;堅持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使領導干部“不敢腐”。
(責任編輯 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