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政府機構及官員遇到媒體當面質疑,往往用所謂“四字訣”來應付,即“躲、吵、告、怨”。躲就是能溜則溜、能捂則捂;吵就是恃權硬頂、甚至動手傷人;告就是威脅對方侵權、揚言法庭上見;怨就是怪宣傳部門管理不力,怨媒體故意找茬,當然也通過宣傳部門打通關系,阻止見報上電視等。近日媒體曝光的一起輿論監(jiān)督案例,盡管也屬“躲”字訣,但更令人啼笑皆非:當記者來到貴州貴陽市住建局長辦公室,擬就保障房閑置問題進行采訪時,這位局長居然聲稱:你們搞錯了,我不是局長,我是過來看工作圖的!
這件事的由來,是國家審計署日前公布了一個驚人數(shù)據:在貴陽市,有3萬多套保障房一直閑置。這些保障房項目涉及投資80多億元,就因為不完善水、電等配套設施,困難群眾有房住不進。同時媒體披露,因為廉租房質量差等問題,群眾每去一個部門投訴,都被搪塞到另一個部門,一共走了七八個部門也沒能解決。電視臺記者登門采訪,才有了上述一幕。
住建局長自稱“不是局長”場景曝光后,很快成為輿論熱點。22日,貴陽市政府召開新聞通氣會,政府新聞發(fā)言人就3萬多套保障房長期閑置公開致歉,并承諾明年6月30日前,將達到竣工驗收及分配入住條件。而對自稱“不是局長”的住建局長,僅提及“市政府已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本人作出了深刻檢查”。
能對輿論熱點及時回應,并提出整改措施,是明智之舉。只是對騙媒體“不是局長”行為的處理,卻讓人有些意外。一方面,一位住建局長,居然隱瞞身份,欺騙媒體實際上也是企圖欺騙公眾,如此缺乏擔當,分明已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怎能批評一下了事?另一方面,作為承擔保障城鎮(zhèn)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主要責任的住建局的“一把手”,出現(xiàn)3萬多套保障房閑置逾兩年,被國家部委點名,且群眾反映廉租房質量問題,投訴屢遭推諉,導致媒體曝光,這么多懶政、失職甚至瀆職行為,又豈是深刻檢查能過關?難怪有人質疑:“貴陽市政府這樣輕描淡寫,能管好干部?”
這種“輕描淡寫”事出有因。如果認真品味當?shù)卣畬@一事件的回應,雖算及時,但也不無應付輿論監(jiān)督與公眾關注之嫌。比如,對3萬套保障房閑置逾兩年的原因,雖然承認“思想認識不到位,統(tǒng)籌力度不夠,分級責任不落實,相關責任單位服務不力”,但都點到為止,反而更強調建設保障房“體量大、任務重”,強調配套資金跟不上等客觀原因,等于將統(tǒng)籌不到位和責任不落實等真正癥結,輕輕化去。又如,雖然宣布“已成立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有關單位參加的整改工作組”,但具體責任落在誰頭上,不得而知。本來該市已有“市住房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這整改小組與領導小組有何區(qū)別?難道整改小組只管3萬套閑置保障房這一塊,對諸如廉租房質量等有關問題仍無人過問?說到底,仍脫不出一個“躲”字訣。雖然不像自稱“不是局長”那么赤裸裸,本質卻很相通:一談到責任、擔當,“組長”不見了,“市長”也不見了,全成了模糊的“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有關單位”等不著邊際的字眼。
政府工作千頭萬緒,不可能沒有一點疏漏,關鍵是以怎樣的心態(tài)對待工作中出現(xiàn)的問題,怎樣對待輿論監(jiān)督。保障性住房建設是民心工程,盡管面臨種種困難,但一定要以真正解決群眾住房困難、實現(xiàn)困難群眾“住有所居”為最終目標,而不是滿足于建成了多少、報個光鮮數(shù)字蒙混過關。如果說有困難,為何遇到媒體曝光,就有了準確的竣工入住時期?在遇到輿論監(jiān)督時,也不能滿足于“頭痛醫(yī)頭、腳痛醫(yī)腳”,應借此契機,對自身工作進行全面反思。比如保障房建設在工程規(guī)劃時有沒有嚴格規(guī)定工期、有沒有配套資金規(guī)劃?不能如期入住又該追究誰的責任等等。而對居然自稱“不是局長”的干部,雖然不至于像人們所說的“不承認自己是局長,那就不讓要他當局長”,至少要按黨員干部“敢擔當”的要求,制定完善獎懲標準;針對類似“不作為”現(xiàn)象,制定完善責任追究辦法,以便讓更多黨員干部從中汲取教訓,不僅讓保障房建設真正得民心,同時讓政府各方面工作都能得到有效提高和促進。
(責任編輯 王順利)